根據《消保法》明文規定,只要是非店面(面對面)且與一般消費者交易,消費者就享有7天猶豫期。

七天猶豫期非試用期! 商品須在完整、未使用狀態且可還原狀態下才能進行退貨。

收到商品,請務必錄影拆封檢查,保障自身權益!

 

以下為拒絕退貨規定:

  1. 拆開商品外包裝(商品紙盒),除商品為未使用瑕疵品,如:品項不正確、外漏、內容物有異物、嚴重破包破損、壓頭斷裂等,非前述狀況者不接受退貨。
  2. 超過七天商品鑑賞期。
  3. 商品已拆封使用,或人為因素而產生的破壞,如:污損、故障、損毀、磨損、擦傷、刮傷、髒污等。 
  4. 外包裝紙盒輕微的摺痕,不影響商品本身品質。 
  5. 退貨商品包裝破損不完整,或配件、附件、包材、贈品不齊全者。 
  6. 惡意或大量退貨。 
  7. 因個人因素申請退貨,若再次訂購相同商品,則無法要求再次退貨。

 

退回商品需要為全新狀態,且包裝完整(含商品本體及所有完整配件、附件、包材、贈品等),切勿缺漏影響自身權利。 退貨申請,請於收到商品之七天內聯繫客服(依據物流系統時間為主)並於客服確認後24小時內寄出商品,以利後續作業處理。 若因無法聯繫,因本身因素商品未在期限之內寄回而無法完成退貨作業,將取消退貨申請,且不得再次申請。 當確認退貨申請後,即代表同意我們的退貨原則,並接受我們相關的後續處理事宜。

 

退換貨方式

郵寄

  • 收件人: 皇彪企業有限公司 (退貨)
  • 電話: (02)-25955081
  • 地址: 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4巷32號

超商

  • 7-11/全家/萊爾富,詳細資訊請聯繫客服人員。

 

退換貨流程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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